人們口頭常說的還本重疾險即返還型重疾險,顧名思義,是指在投保期限中如果沒有出現理賠所發生的事項,保險公司將會足額返還投保人在購買保險時繳納的保費。比起消費型重疾險,這種能夠返還保險費用的形式表面上無疑會有更加強大的吸引力。所以這種保險一經推出就引發了各路人馬的追逐,然而隨著時間的流逝人們卻漸漸地轉變了態度。
返還型重疾險真的只有滿期才能回本嘛?
返還型保險實際上是在人們進行投保之前為人們畫了一張巨大的餅,給人們一種很“優惠的”心理暗示。但是經歷了時間的考驗之后,人們發現了,返還型重疾險并不是十分優惠。人們分得到賠付與滿期得到補償款兩種情況進行討論。如果人們發生賠付事項,也就是說人們會在期滿之前得到保險公司的賠付,那樣的話人們不僅會收回本來投保時的費用,還會提前獲得賠償款;如果人們等到期滿也沒有發生事項,直接在期滿后獲得了補償,也就是期滿才能回本。
期滿還款模式對于社會有什么影響?
從社會整體角度看,滿期還本這種方式能夠提高整體社會的貨幣流動性,促進社會資金融通。社會上很多家庭往往會選擇持有現金或者購買一些風險極低的理財產品,以防止自己財物損失。但是,從整個社會角度來看,將貨幣都儲存起來的經濟效益十分低下,并沒有產生很大的貨幣增值作用。然而,推出返還型保險之后,由于其保費是普通險種的數倍之多,其吸納的社會資金相對要多,資金的流動口徑變大,不僅僅促進了保險業的發展,更有利于支援國家重點建設。
提前還本并不是人們選擇還本性重疾險的理由
從社會上個體心理角度看,大多數自然人、法人都是“風險厭惡者”。很多人希望得到人生保障的同時,還希望不要花費更多的成本去購買相對應保險。因此,返還型保險為他們提供了一個十分優良的選擇。人們往往偏好于相信在自己身上不會發生使得保險事項得到賠付的事項,并不喜歡花費更多成本購買保險,但是卻又并不能夠完全放心。因此,返還型保險這種,在賠付事項沒有發生之后就能夠獲得曾經花費成本的模式,更加符合現代人們風險厭惡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