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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合肥的王小姐老公是08年3開始交的保險,現已離職。她在網上查了一下失業金額300-400多少都有,現在想問一下失業保險金到底可以領多少?
專家解答: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扣除已經核定過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繳費時間)確定,繳費每滿1年享受2個月,但最長領取期限不超過24個月。失業保險金標準根據本市社會和經濟發展水平,適時調整和公布,但不得高于最低工資標準和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待遇:
(1)領取失業保險金。
(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醫院就診,可以按規定申請70%的醫療費補貼。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辦私營企業、從事個體經營或自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以一次性領取剩余期限的失業保險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領取的月份,不能超過24個月),作為扶持生產資金。
(4)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家屬可以申領喪葬補助金、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金。
(5)女性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可以申領3個月的生育補助金,標準與其領取的失業保險金計發標準相同。
(6)免費接受職業指導、職業培訓等就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