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如何申請生育保險待遇(生育生活津貼和生育醫療津貼)?應該同時提供哪些材料?
答: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條件的育齡婦女生產、流產后,可直接到就近的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申請手續
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條件的生育婦女在申領生育保險時,應到柜臺填寫《生育保險申請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包括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1)身份證
(2)夫妻雙方的結婚證
(3)夫妻雙方的戶口本
(4)醫院出具”生育醫學證明”,即出院小結,上面注明順產還是難產
(5)醫院出具寶寶“出生證明”,全國統一的
(6)活期儲蓄卡(女方實名制卡):浦發銀行、工商銀行、上海銀行、農業銀行、郵政儲匯。
(7)經批準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區、縣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生育批準書。
(8)失業的生育婦女另需提供經失業保險機構審核的《勞動手冊》。
(9)參加本市農村社會保險的生育婦女,另需提供本人農保帳戶所在地的區、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險待遇申領表(農保)》。
(10)非本市戶籍的生育婦女,另需提供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允許生育的證明。
(11)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條件的育齡婦女,在分娩或者流產后,可以委托他人辦理申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