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在社會保險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成為實現女職工健康、生活穩定和社會穩定的主要手段之一。我們應該遵循強制性、社會性、互助性等社會保障的一般原則。
參加生育保險有什么好處?
1、如何規定產假?
產假:是指女職工在生育時休息的期限。其概念是女職工在分娩前、分娩和分娩后的一定時間內所享有的假期。
(1)女職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產假150天。
(3)女職工懷孕四個月以下流產的,產假為15至30天;四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的,產假為42天;七個月以上的,產假為90天。
2、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可享受到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生育醫療費:生育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主要包括生育女職工的檢查費、治療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等。計劃生育手術費:主要項目有放置(取出)子宮內節育器、人工流產術、引產術、絕育及絕育術后的復通手術等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也由生育基金支付。
生育津貼:是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暫時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
生育津貼以上年支付工資為基數,按照《甘肅省女職工勞動保護實施規定》(2002年省政府令第27號)相應天數計算發放。